比美替尼(‌Binimetinib)的​剂量调整‌

发布时间: 2025-08-01 15:03:48     相关药品:比美替尼     推荐人数: 90

根据FDA说明书内容,比美替尼(‌Binimetinib)的剂量调整基于不良反应的发生和严重程度。

比美替尼(‌Binimetinib)的剂量调整‌

‌针对特定不良反应的处理及剂量调整:‌

‌心肌病:‌

‌无症状性LVEF降低>10%且低于正常下限(LLN):‌暂停用药最多‌4周‌(期间每‌2周‌评估LVEF)。如果在4周内LVEF恢复(≥LLN且较基线降低绝对值≤10%且无症状),则在‌降低剂量‌后恢复用药。若4周内未恢复,‌永久停用‌。

‌症状性充血性心衰(CHF)或LVEF较基线降低≥20%且低于LLN:‌‌永久停用‌。

‌静脉血栓栓塞(VTE):‌

‌无并发症的深静脉血栓(DVT)或肺栓塞(PE):‌暂停用药。若改善至0级或1级,则在‌降低剂量‌后恢复用药。若无改善,‌永久停用‌。

‌危及生命的PE:‌‌永久停用‌。

‌浆液性视网膜病变/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(RPED):‌

‌有症状者:‌暂停用药最多‌10天‌。若症状消失改善至无症状,可‌原剂量‌恢复用药。若未改善,则在‌降低剂量‌后恢复用药或‌永久停用‌。

‌视网膜静脉阻塞(RVO):‌‌任何级别‌:‌永久停用‌。

‌葡萄膜炎:‌

‌1级或2级对特异性眼部治疗无反应,或3级:‌暂停用药最多‌6周‌。若改善,可在‌原剂量或降低剂量‌后恢复用药。若无改善,‌永久停用‌。

‌4级:‌‌永久停用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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